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咸发改(2008)1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07年财政预算内部分以工代赈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以工代赈计划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
二、市上安排我县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2个,总投资3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万元。
1、原底乡南头村道路建设工程, 总投资12万元,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万元。改造道路2公里。
2、原底乡岳家村道路建设工程, 总投资18万元,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5万元(其中劳务报酬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万元。改造道路3公里。
三、为了更好地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根据国家要求,计划中继续将“劳务报酬”分解到了具体建设项目上。在项目实施中,要优先组织当地贫困群众参加项目建设,并参照当地农民出工报酬标准,认真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工作。确保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劳务报酬,严禁克扣和拖欠。
四、各有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旬邑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