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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录入:$author$  来源:$textfrom$  时间:2008-1-17

咸发改〔2007560

各有关县发展计划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07]1738号《关于下达2007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计划,总投资327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70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1373万元。
  二、这次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在我市5个县实施,共搬迁贫困人口1002户、4368人。新建群众住房74000平方米、校舍1040平方米,新修基本农田2975亩,新打机井13眼、修建蓄水池5座、铺设管道48.6公里,架设供电线路28.15公里,新修、改造道路41.9公里,新修沼气池186口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各项目试点县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基本农田,做到有土安置;要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减轻群众负担,绝不能造成因搬迁负担过重使群众返贫;要完善迁入地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搬迁群众的脱贫致富项目,确保搬迁群众 “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四、省财政配套资金,只能用于搬迁群众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严禁挪作它用。
  五、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各试点县要严格按我委对各县实施方案的批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并将实施过程中计划执行、项目进展、群众安置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上报我委。

    请各县发展计划局据此抓紧完善有关前期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力争2008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2007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项目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2007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项目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搬迁任务

总投资(万元)

其中

主要建设内容

 

户数

人数

国家易地扶贫试点资金 

省配套资金

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

旬邑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清原乡石门村等2个乡镇2个村

新建

2007-2008

53

240

189

100

 

89

修建住房3700平方米.新修道路2.7公里,蓄水池1,铺设管网2.8公里.架设供电线路2.1公里.新建沼气池38.

搬迁贫困人口240人,帮助其逐步实施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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