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农发[2007]226号
各有关项目县农业局、发展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批复》(陕农业计财[2007]180号)转发给你们。
一、各项目县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数量见附件(陕西省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批复表)。
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基本单元为“一池三改”即户用沼气池与改厕、改圈、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应根据需要配套建设圈舍及保温增温设施(暖圈或大棚)。
三、建设期限为2007-2008年。
四、资金管理。各项目县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五、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应执行《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户用沼气池质量验收规范》(GB/T4751--200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严格技术规范。从事沼气池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六、推进项目公开。户用沼气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由农业部科教司统一组织招标采购。要将项目建设任务、资金安排和物质分配等情况列入村务公开内容予以公示。
七、加强服务网络建设。要根据实际建立户用沼气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网点,加强管理和服务,帮助项目农户熟练掌握沼气日常管理、安全使用和综合利用等技术。
请各项目县农业主管部门按照批复,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组织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县实施方案由各县农业局会同发展改革委于2007年11月15日前联合上报市农业局(4份)、市发改委(1份)。
附件:陕西省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批复表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